14.谈谈道德
正确的知识才能产生正确的道德。
错误的知识会产生错误的道德。
人类的伦理,道德,甚至一些法律,都是根据知识建立起来的。
比如现代各国的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这是建立在对人的类型的无知的基础上的。
我想到的一个最错误的道德,便是中国的孝道。
我认为你们所谓的圣人孔子,对人的真实情况其实一无所知。
让小孩崇拜自己的父母,我认为是没有根据的。(相互尊重就可以了)
况且很多小孩,其实还是他们父母精神上的哥哥或姐姐。
在这种情况下让小孩崇敬父母,就是在让哥哥或姐姐去崇敬他们的弟弟妹妹,这反而是在破坏自然的伦理。
我认为中国如果没有孔子,起码还会有一些自然的秩序。
这个人的出现,给中国增添了更多的混乱。
孔子建立的伦理和道德,很多时候是与人天然的感觉相冲突的,可以说是违背了自然的伦理道德。
因此我认为孔子是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人,我们不应该学他。
就跟我们学习马克思一样,我们是被带沟里去了。
中国现在之所以这么糟糕,是因为我们不止一次被人带到沟里去了。
我们还是再回来谈谈道德。
我觉得道德这种东西,本身就不一定有存在的必要,它只会给人类带来混乱。
正确的知识才能产生正确的道德。
因此现在的所谓道德,无非就是没有足够的知识去理解别人的行为,进而对别人进行的谴责。
这一种道德不要也罢。
我认为面对问题,正确的方式是理解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谴责别人。
我们再谈谈法律。
根据前面的人格类型表,人身上的公正中心其实是人的一种情感中心,出自于良心。
我们往往认为公正出自理性,但是根据这张表,我发现公正是出自于良心,也只为良心而存在,是人身上的一种感情。
因此法律,则应该是为了公正(正义)而存在。既不应是为道德,也不应是为理性。
根据我的了解,美国的法律做的比较好。(不过也要注意理性替代正义的情况。我觉得英美法系要比大陆法系更好一些,也许是我了解得不够)
我认为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正义,不应该受道德的影响。
公正应作为法律的唯一的精神。
我又想了一下,我觉得道德的存在,是为了指导我们行为。
取消道德之后,我们以什么来指导自己行为呢?
我想到一个准则:
感觉好的事情就可以做,感觉不好的事情就不应去做。
我觉得这一准则,可以替代其他一切的道德准则。
这应作为我们唯一的道德准则。
道德准则不应该是死的东西,现实情况千变万化,死的规则一定会有错误。
而以人的感觉来替代道德准则,就能够适应一切的变化。
(我想了一下,上面所谓感觉好坏,应该还是指人良心的感觉)
因此可以这样总结,对社会而言,不需要有道德,只需要有良心即可。
道德本身是跟人的羞愧中心有关的,而羞愧,我认为是一件私人的事情,别人是无权指责的。
道德是一件私人的事情,不可以用来指责别人。
人有无羞耻心,谴责是没有意义的。
中国人的道德说教最多,而羞耻心最少。
就是道德无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