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外的记者只有在编辑出版物时才有资格享受特殊的日子



 在该行业以外的公司工作的记者只有在编辑供外部发行的出版物时才有资格享受这个特殊的日子。否则,该专业人员不符合 CLT 第 303 条规定的每日 5 小时轮班制。基于这一理解,高级劳工法院第四小组驳回了一名远程学习团体雇用的记者关于承认五小时工作时间毫无根据的主张。 《劳动合同法》第 303 条规定,行业内企业记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 5 小时。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雇用这些专业人员的非新闻公司(第 83,284/79 号法令第 3 条第 2 款)。 然而,根据该公司复审上诉报告员卡普托·巴斯托斯部长的说法,这项义务并不广泛和不受限制。他解释说:“需要遵守适用于记者的标准的公共或私人非新闻实体有责任出版供外部流通的出版物。”


 该决定获得一致通过,并修  WhatsApp 数据  改了第  司法劳动 高级劳工法院第五小组命令一家食品工业向一名生产助理支付每 90 分钟工作 10 分钟的加班费。在没有具体规则的情况下,委员会类似地适用了 CLT 第 72 条,其中规定了机械学服务的中断。 TST 由于缺乏具体标准,TST 第五小组类似地将规定 TST机械学服务中断的文章应用于生产助理的工作 该案报告员道格拉斯·阿伦卡尔·罗德里格斯部长表示,已废止的劳动部第 31 号监管标准规定了农业、畜牧业、林业、林业和水产养殖领域工作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关于人体工程学主题,NR 31规定,对于必须站立进行的活动,必须保证休息时间,但没有具体说明条件或持续时间。



 报告员认为,考虑到这一差距,根据目前有关该问题的判例,允许类似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规定的间隔。该小组的决定是一致的,并审查了下级法院和第九区(PR)地区劳动法院的理解,后者驳回了助理的请求。TRT 声称 CLT 第 72 条“不具有类似含义”。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平衡 报告员在投票中强调,道德损害的定性是由于发现职业病以及员工工作能力下降,导致他无法充分利用自己的身体。在该案例中,TRT 记录称,该员工的工作能力下降了 25%,需要依靠手术和物理治疗才能恢复。 不过,他指出,赔偿必须具有教育意义,以阻止非法行为,并赔偿受害人所造成的痛苦和伤害,同时保持损害赔偿与赔偿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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